救过吕布性命,比张辽忠诚比关羽勇猛的悍将,曹操为何忍心杀掉?
在三国正史中,张辽换过丁原、何进、董卓、吕布四任主公,曹操是他第五个老板。即使是在《三国演义》中,张辽也不是个厚道人:他在白门楼上骂过被俘的主公吕布,还曾出卖过跟自己推心置腹的朋友关羽。
但就是这样一个算不上忠义之士的人,却位列曹魏五子良将之首,后世对他也是褒多于贬,陈寿在《三国志》中更是给予了他高度评价:“太祖建兹武功,而时之良将,五子为先。合肥之役,辽、典以步卒八百,破贼十万,自古用兵,未之有也。使贼至今夺气,可谓国之爪牙矣。”

其实无论是在吕布麾下还是在曹操阵营,张辽都算不上头等将领,曹操最信赖的是诸曹夏侯,非诸曹夏侯不得为大司马大将军,是曹家前期的潜规则,后来司马家说得算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张辽在投奔曹操之前,是很难出现在跟吕布有关的正史中的,在《三国志》和《后汉书》中,经常跟吕布东打西杀的,是其他几个人,排在前面的三位的是“大将”陈宫、陷阵营统领高顺、心腹爱将魏续——吕布对高顺产生了嫌隙,就把陷阵营的指挥权交给了魏续。
这位高顺在《三国演义》中出场的次数并不多,被绑到曹操面前的时候也没说一句台词,就被直接拉出去咔嚓了。

事实上张辽并没有骂过曹操,他是主动投降的:“太祖破吕布于下邳,辽将其众降,拜中郎将,赐爵关内侯。”
高顺与吕布一同赴死,从这一点上看,他要比张辽还忠诚——从正史记载来看,高顺算是从一而终,而吕布对这一点也是心知肚明:“顺为人清白有威严,少言辞,将众整齐,每战必克。布知其忠而不能从。”
高顺对吕布的情感,可以用一句歌词来形容:“任你虐我千万遍,我却待你如初恋。”
吕布那厮有勇将而不肯用,却只对他们的夫人感兴趣,以至于他“背妻,爱诸将妇”成了曹操在白门楼调侃的话柄。

吕布可是把高顺欺负惨了:“布从郝萌反后,更疏顺。以魏续有外内之亲,悉夺顺所将兵以与续。及当攻战,故令顺将续所领兵,顺亦终无恨意。”
郝萌造反,差点干掉吕布,是高顺救了吕布一条小命:“布将河内郝萌反,布不知反者为谁,直牵妇,科头袒衣,相将从溷上排壁出,诣都督高顺营。”
高顺营救了披头散发敞胸露怀狼狈不堪的吕布,又组织部队平定了郝萌的叛乱,结果自己的精锐部队,却被吕布换成了魏续的杂牌喽啰,这种“叔可忍婶不可忍”的事情,高顺还是忍了。
除了对吕布无限忠诚,高顺还十分能打,刘备关羽张飞联手也打不过他,再加上曹营首将夏侯惇,也还是不行:“建安三年,布复叛为术,遣高顺攻刘备于沛,破之。太祖遣夏侯惇救备,为顺所败。”

读者诸君都知道,郝萌造反,高顺丢了陷阵营指挥权,是建安元年的事情。在其后的建安三年,高顺领着魏续的杂兵,击败了一代枭雄刘备和万人敌关羽张飞的主力部队,曹操派夏侯惇紧急驰援,也被高顺削了满头包——在整个后汉三国年间,好像还没有人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。
看到这里,可能有读者就要感到诧异了:高顺比张辽忠诚,比关羽张飞能打,这样的超级猛将,曹操怎么舍得杀掉?
曹操杀高顺,并非焚琴煮鹤,我们看看曹操身后站着的四个人,就全明白了:不愧为一代枭雄,曹操行事果然高明!
在白门楼上,曹操一开始并没有想杀吕布,是刘备使坏,曹操才不得不杀;曹操一直也不想杀曾经背叛自己的陈宫,是陈宫自觉无颜见人一心求死,曹操只好成全了他。但是到了可以劝降的高顺这里,曹操却连一句客气话都不肯说,这好像不是曹操的一贯作风。

如果我们只看正史不看演义,就会发现这样的事实:当吕布、陈宫、高顺被绑到曹操面前的时候,除了坐在一旁的刘备,还有叉手侍立身后的关羽、张飞、张辽。
刘备和关羽张飞被高顺打得挺惨,不出言相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,即使曹操想收降高顺,他们三个也会从中作梗,而张辽张文远一言不发,这就耐人寻味了:张辽是不是怕高顺归顺曹操,会抢了自己的风头?
这里我们还要注意一点,那就是吕布高顺等人并非被手下擒获,而是主动投降的:“布与其麾下登白门楼,兵围急,乃下降。”
主公认怂,高顺陈宫只好跟着,按照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原则快连,顾忌“杀降不祥”的古训,这时候曹操顶多杀掉吕布和“固请就刑”的陈宫,对高顺应该“亲解其缚,解衣衣之”,这时候高顺就有可能借坡下驴,曹营也就多了一员悍将,陷阵营成建制倒戈,也会成为跟虎豹骑并驾齐驱的曹军精锐。

但曹操最后还是杀了高顺,这种令人费解的举动,在曹操的脸上是找不到答案的,如果我们往曹操身后看一眼快连,就会看到一只眼,于是就全都明白了:曹操杀高顺,正是他收买人心的一种手段,而这种手段,是极其高明的——比宋江为了张清而喝退鲁智深,要高明一千倍。
没羽箭张清打伤梁山很多好汉,宋江对他毕恭毕敬,对手下兄弟横眉立目,这是很伤人心的举动。曹操才不会像宋江一样喜新厌旧,他对起家班底的重视,在其他人看来也是很暖心的。
上面咱们说在曹操身后,能看到一只眼,很多读者一看就明白了————那是独目将军夏侯惇。高顺击败刘备关羽张飞夏侯惇的时候,没擒斩任何人,却留下了夏侯惇一只眼睛,这成了夏侯惇的心结:“惇从征吕布,为流矢所中,伤左目。军中号惇为盲夏侯。惇恶之,照镜恚怒,辄扑镜于地。”

宁肯少收一员悍将,也不寒了宿将旧部之心,这就是曹操的高明之处,取舍之间,蕴含着曹操的大智慧,身在职场官场的读者诸君,肯定对曹操的作法有着深刻的理解:用人如积薪快连,后来者居上,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众叛亲离。
曹操杀高顺,其实是双赢的局面:高顺求仁得仁,曹操刁买人心。
看到这里,笔者和读者诸君一样,心中仍有两个谜团待解:如果吕布高顺在白门楼侥幸不死,他们会真心跟着曹老板打天下吗?如果高顺真心归附曹操,地位会比张辽等五子良将还高吗?

